什么是SCR,什么是香港重要控制人登记备案?
2018年3月1日开始实施《2018年公司(修订)条例》规定,在香港成立为法团的公司须取得和保存实益拥有权的最新资料,以备存“重要控制人登记册(简称SCR)”,供执法人员查阅。
何为重要控制人?
重要控制人包括:
※ 对公司有重大控制权的任何自然人或指明实体;
※ 公司的成员及对公司有重大控制权的任何法律实体。
「指明实体」指:
? 单一法团;
? 国家或地区的政府,或国家或地区的某部分的政府;
? 成员包括2个或以上国家或地区(或其政府) 的国际组织;
? 国家或地区的地方当局或地方政府。
「法律实体」指符合以下说明的团体:
该团体(不论是否法人团体) (例如合伙或法团)根据管限该团体的法律,是一名法人,但不包括指明实体。)
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信息,请联系:
Vita
Tel :0755-22655612-8014
M.P :17722456386
何为重要控制人?
重要控制人包括:
※ 对公司有重大控制权的任何自然人或指明实体;
※ 公司的成员及对公司有重大控制权的任何法律实体。
「指明实体」指:
? 单一法团;
? 国家或地区的政府,或国家或地区的某部分的政府;
? 成员包括2个或以上国家或地区(或其政府) 的国际组织;
? 国家或地区的地方当局或地方政府。
「法律实体」指符合以下说明的团体:
该团体(不论是否法人团体) (例如合伙或法团)根据管限该团体的法律,是一名法人,但不包括指明实体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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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.P :17722456386